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评估通告的补充通知
时间:2024-04-15 17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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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申报单位:
《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的通告》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序号8“符合统筹区规划”的定量评估分值由原来的30分调整为40分,相应对定量评估方法作调整,具体详见附件。
附件: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估规则(统筹区规划)
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
2024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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